仁和药房网

查看: 274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哪些情况不建议再生二胎?

[复制链接]

1223

主题

1289

帖子

430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307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8-9-4 10:5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哪些情况不建议再生二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190

帖子

3152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152
沙发
发表于 2018-9-4 11:31:27 | 只看该作者
25-30岁是最佳生育年龄,35岁以前应该解决生育问题,而40岁以上女性,卵巢功能低下甚至接近衰竭,卵子质量低下,不建议再生育二胎。另外子宫有过两次及以上手术史的患者,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等,在妊娠过程中特别是临产时容易发生子宫破裂;剖宫产后瘢痕子宫的患者,再次妊娠发生瘢痕妊娠、瘢痕处胎盘植入的风险较大,所以应该慎重决定是否生二胎。有过多次流产或引产的患者,子宫内膜受到损伤,再次妊娠发生前置胎盘的风险很大,孕期出血可能危及母胎生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仁和药房网首页| 关于本站| 荣誉证书| 媒休报道|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5-2019 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京C2016000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0232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1574号 京ICP备10054530号-1移动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