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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小心青光眼“偷走”你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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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3:3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们互相开玩笑,经常用“青光眼”来形容眼神不好。实际上,青光眼确实是一种可表现为视力下降的疾病,但它的危害却不仅仅是视力下降这么简单,其严重程度也是大多数人不曾了解和意识到的。那么,到底什么是青光眼,其危害有多大,又该如何发现,如何预防?



    危害不容小觑


    青光眼是导致人类失明的三大致盲眼病之一,总人群发病率为1%,45岁以后为2%。医生介绍,青光眼一般是由眼内压间断或持续升高而导致视神经损伤的一种眼病。通常情况下青光眼会引起视力下降,看东西的范围不断变小等。但其发病具有隐匿性,除了少数急性发作时会出现眼红、胀痛、视力下降等症状外,绝大多数青光眼可能没有明显症状。
根据眼压升高时房角的状态,通常情况下青光眼可以分为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又分为急性和慢性两个类型,我们一般说的“青光眼急性发作”指的就是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它是由情绪波动、黑暗环境、点散瞳的眼药水等因素诱发,患者本身同时存在短眼轴、浅前房、窄房角的局部解剖异常,诱因引起房角突然狭窄或关闭,导致房水不能及时排出,从而引起房水胀满,眼压急速升高。伴有突然剧烈的眼痛、视物模糊、患侧鼻根酸胀、眼眶胀痛、头痛等。这种情况多发于老年人,60岁以上占90%,女性发病率较高,一般男女比例为1:4。


    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同样也是因房角关闭导致,它和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区别在于它是慢慢关闭的,因此眼压也是慢慢升高,最终形成中度高眼压。所以,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症状不是太明显。医生介绍,这类患者往往没有疼痛,但会有视力的缓慢下降、雾视、偶尔会出现看灯光如看彩虹一样的虹视症状;经常感觉眼睛疲劳不适、酸胀,休息之后有所缓解,还可出现远视眼或老花眼突然加深,以及眼红、胀痛等症状。


    开角型青光眼患者多数年龄在60岁以上,有10%~20%存在遗传因素。这类患者前房角始终是开放的。开角型青光眼一般没有大发作的表现,偶有眼睛酸胀,其危害反而更大。很多患者因为没有明显症状,发现时往往已到了晚期,视功能已严重受损缺失,形成管状视野,此时已不可逆。


    尽早排查诊断


    青光眼危害巨大,所以早期发现和诊断尤为重要。牟医生特别提醒,老年人、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青光眼家族史、眼外伤、远视眼、高度近视眼等情况者,长期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用含激素眼药水的人群,均容易引发或发展成青光眼,属于高危人群。如果眼睛出现异常症状建议到医院检查,根据情况定期复查。


    一旦有发病征象,应迅速就诊。牟医生举例说道,日常生活中出现眼胀痛,触摸感觉像石头一样硬,看灯光有彩虹,看实物像隔了一层磨砂玻璃,或者视野缩小,如遛狗往前看的时候,看不到脚下的狗,或者看不到我们面前的椅子,这时候应该马上就医。特别提醒,有些人因为有头痛、恶心、呕吐的症状,会去神经科或消化科就诊,实际上这种情况最好先查眼压,排除青光眼,否则单纯进行止吐等治疗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就医时,青光眼的检查方法主要有眼压检查、视野检查、眼底检查和房角镜检查等专业手段,可用来帮助诊断、判断分型。目前的视野检查是以计算机控制为主,对视野改变用分贝来定位,它可把视野微弱的变化都体现出来。通过房角镜检查,可直接观察房角的开放或关闭,从而判断开角型和闭角型青光眼。


    眼压检查是青光眼检查中一个重要的手段。正常眼压范围在10~21mmHg,若超过21mmHg,或双眼压差值大于5mmHg,或24小时眼压差值超过8mmHg,则为眼压升高。绝大部分人眼压超过正常值后就会引起视功能损伤,眼压偏高可能是青光眼早期症状,所以眼压高要做青光眼筛查。但每个人的视神经对眼压的耐受力不同,有些人眼压超过正常值视功能也没有损伤,这种情况被称为高眼压症。青光眼和高眼压是相对独立的,不能直接根据眼压正常和升高判断是否青光眼,但眼压是确诊青光眼后指导治疗的依据。


    正确预防治疗


    高危人群在各种不良因素的**下可能随时诱发青光眼,必须排除一切诱因,预防青光眼发生。医生提醒,首先要保持心情舒畅,避免情绪过度波动。青光眼最主要的诱因就是长期的不良情绪状态,如脾气暴躁、抑郁、忧虑、惊恐等。另外,饮食起居要有规律,劳逸结合,保证睡眠质量,适度体育锻炼但不要剧烈运动。更要注意用眼卫生,用眼时光线必须充足柔和,并且不要在强光下阅读和在暗室内玩手机、看电视,不要过度用眼。


    一旦疑似或者确诊青光眼,首先要做到勿轻信传言,不要乱用药、乱治疗,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医。其次,要积极配合医生,有些诊断需要大量检查,有些相同检查需要多次做,不要产生畏难和烦躁情绪,更不能放弃。有的检查需要医患紧密配合,如果检查时心不在焉,数据就可能不准确,从而会影响治疗。最后,遵医嘱用药,必须按时按量,减量起不到治疗作用,过量容易引起毒副作用。


    青光眼需要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而且需终身治疗。目前治疗主要以降眼压为主,可注射、口服药物以及使用降眼压的眼药水。刘文慧提示,如果使用药物过程中监测到视神经没有进一步损害,那么可以继续药物治疗;如果在药物控制下视神经还是有损害,那么需要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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