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乙肝危害 认真随访治疗上海华山医院感染病科尹有宽 尹有宽 新民晚报 2005年2月17日B41版 康健园 乙肝的危害及对策 全世界每年有100万-120万人死于乙型肝炎病毒所致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是全球第9位疾病死亡原因。我国每年因乙型病毒性肝炎及其相关疾病死亡的人数约30万例,其中一半为肝硬化及其相关并发症所致,另外近50%乙肝病毒持续感染者发生原发性肝细胞癌而亡。我国肝细胞癌发病率已上升到恶性肿瘤的第二位,其中大多与乙肝病毒感染有关。据报道,乙肝病毒持续感染者发生肝细胞癌较普通人群高99-223倍。 慢性乙肝经过正规冶疗,可以得到缓解和稳定。具体来说,在慢性肝炎活动期,应积极抗病毒治疗,减轻肝脏炎症,保持肝功能稳定避免使用联苯双酯类药物,以防止肝纤维化、肝硬化和/或肝硬化失代偿。如已发生肝硬化,在抑制肝脏炎症同时,应积极抗病毒、抗纤维化治疗,以防止失代偿和原发性肝癌发生。感染乙肝病毒至发生肝硬化,一般需20-25年时间,只要病人不饮酒,不劳累,定期随访,积极接受正规治疗,不但可提高生活质量,而且可以明显延缓肝硬化发生,以致延迟或不发生原发性肝癌。 患者须注意以下问题 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强调综合疗法。乙肝患者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积极抗病毒的同时,还要注意心理、随访和休息。 【心理放松】 病人的心理状态及情绪对病情的变化有较密切的关系,病人常因长期患病和疗效不佳,怕发展成肝硬化和肝癌,而有焦虑和恐惧感,也常因躯体不适、劳动力丧失、自我价值感失落而自卑或愤怒。病人的不良心理状态常影响病人休息及食欲而加重病情,甚至促进重症肝炎发生。因此病人应自我调整心态,克服以上心理障碍,医生也应据患者不同的心理状态做好心理护理,给予病人安慰和安全感,解除病人焦虑和悲观情绪,使其充满战胜疾病的信心,保持身心愉快并主动配合冶疗,争取早日康复。 【长期随访】 乙肝肝硬化由肝细胞坏死、再生和纤维化发展而来。这一过程可经历数年,甚至数十年。其间也可因有反复的肝脏炎症活动或只是一次重型肝炎发作,随之即呈现终末期表现。由于慢性乙肝大多具有隐匿性特点,病人可无乙型肝炎发病病史,甚至可无肝炎相关症状,或有慢性乙肝病史,但未发现有肝硬化。可能在常规体检、肝功能试验或因其他疾病剖腹手术时才发现有肝硬化,有的病人只是在常规尸检或其他解剖时才被发现。我院一病人老老实实在外院服了3650帖中药,临床症状满意,但很少复查肝功能,10年后发展为失代偿性肝硬化。 据文献报道,HBsAg携带者肝硬化的发生率为2%-3%,代偿性肝硬化患者,5年和10年生存率分别为84%和68%,失代偿性患者5年生存率仅为14%,而因失代偿性肝硬化而死亡者,尸解发现有46%合并有原发性肝癌。 对慢性乙肝必须进行长期随访,以免延误治疗: 1.对持续ALT正常且HBV DNA阴性者,建议至少每6个月进行HBV DNA、ALT、AFP和B超检查。对于ALT正常但HBV DNA阳性者,建议每3个月检查一次HBV DNA和ALT,每6个月进行AFP和B超。如ALT接近正常值上限,每2周应进行肝功能检查一次肝功能,如ALT不到正常值上限两倍,需1到2周检查一次肝功能。 2.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每年也应进行2次肝功能检查、甲胎和肝、脾B超检查,并检测HBV DNA。 3.对达到以下情况者,应进行抗病毒治疗:1对HBV DNA阳性,同时ALT达到正常值上限两倍及两倍以上,如ALT不到正常值上限两倍者,但肝穿刺检查肝组织炎症可达G2S2;2对于40岁以上,只要ALT异常者;3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大于40岁者,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活检,如肝组织符合G2S2; 动态观察发现疾病有进展者如脾脏肿大,建议进行肝穿刺,如肝组织符合G2S2,应抗病毒治疗。 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药物、酒精和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应排除应用降酶药物后的ALT暂时性正常 4.抗病毒开始后,每月检查乙肝两对半、HBV DNA和肝功能,联系检查3个月,以后每12周检查一次乙肝两对半、HBV DNA和肝功能,以观察抗病毒疗效。必须重视24周是治疗的重要观察点,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原方案治疗或者更改治疗方案。 5.对重度慢乙肝和肝硬化患者,能复查甲肝抗体,如阴性,最好接种甲肝疫苗。以免甲肝发病后致使原代偿性肝硬化转化成失代偿性肝硬化,引起生命危险。尚应注意卫生习惯,以免感染戊肝。 【休息养生】 休息能减少机体体力的消耗。且减少活动后的糖元分解、蛋白质分解及乳酸的产生,减轻肝脏的生理负担。另外卧床休息可以增加肝脏的血流量,使肝脏得到更多的血液、氧气和营养的供给,促进肝细胞的康复。据观察,肝脏的血流量在立位时比卧位减少40%,立位伴运动时,肝血流量比卧位时减少80%-85%。肝血流量减少可直接影响肝脏的营养及氧气的供给,患者根据不同的临床类型、病情和病期,可采取适当的休息和动静结合的不同的休养形式。
|
Copyright © 2005-2019 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京C2016000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0232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1574号 京ICP备10054530号-1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