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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肝药联用指南

2018-1-30 10:56| 发布者: 仁和药房网| 查看: 2069| 评论: 0

摘要: 不同类别的抗炎保肝药的药理作用特点各不相同,在临床应用时应结合各种病因肝脏炎症的特点和不同药物的功能特性进行适当选择。
不同类别的抗炎保肝药的药理作用特点各不相同,在临床应用时应结合各种病因肝脏炎症的特点和不同药物的功能特性进行适当选择。
              01病毒性肝炎
抗病毒联合合理的抗炎保肝治疗在目前是作为病毒性肝炎治疗的重要选择,二者联合可通过抑制病毒**、减轻肝脏炎症反应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疗效。
抗炎保肝的主要适应症:
应用干扰素IFN-α类抗病毒治疗时,ALT>10×ULN,TBil>50μmol/L的患者;或使用过程中ALT或AST继续上升>10×ULN;
应用核苷酸类似物过程中少数ALT持久波动或ALT复升者(除耐药因素外);
使用抗病毒药物正规治疗中,ALT、AST仍异常者;
ALT、AST异常,但暂不宜应用干扰素IFN-α及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的CHB、CHC、 肝硬化代偿或失代偿患者。
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制剂、多烯磷脂酰胆碱及双环醇等,有不同程度的抗炎、抗氧化、保护肝细胞膜及细胞器等作用,临床应用可改善肝脏生化学指标。

            02脂肪性肝病
对于轻度脂肪肝且肝功能异常者,如在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后生理指标仍有升高,以及肝脏活体组织检查证实病程呈慢性进展性经过者,可适当选用抗炎保肝药物。       
可依药物性能以及疾病活动度和病期合理选用甘草酸制剂、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双环醇、水飞蓟素及熊去氧胆酸等,但不宜同时应用过多种类,以免增加肝脏负担。疗程通常需要6-12个月以上。

              03药物性肝病
在停药的基础上进行抗炎保肝及预防肝纤维化治疗。保肝治疗药物不可停用太早,应在生理指标均恢复正常后才开始缓慢减量,逐步停药。

甘草酸类具有较强的护肝、退黄、抗肝纤维化等作用,可有效治疗药物性肝损伤。
谷胱甘肽作为非特异性解毒保肝药物,可有效治疗药物导致的非免疫性肝损伤。
双环醇在多种药物导致的肝损伤中具有确切的抗炎保肝作用。
N-乙酰半胱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所致的药物性肝衰竭有效。

           04自身免疫性肝病
甘草酸制剂可用于不能耐受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和)硫唑嘌呤或治疗无效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不适宜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者,以及临床症状轻微、炎症指标轻度异常、肝组织学改变轻度及有GC应用禁忌证的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采用熊去氧胆酸治疗后肝酶仍未能复常的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患者也可加用上述相应的抗炎保肝药物治疗。其他抗炎保肝药物也可选用。


              05其他
多种病因诱发的系统性疾病发生肝脏损害时,首先应治疗原发病,同时可进行抗炎保肝治疗。工业污染、职业病、环境中毒性肝病在针对病因处置后仍有肝功异常者,应辅以适当抗炎保肝治疗。对于原因不明的肝酶升高患者,在不影响检查确诊的同时,可适时适量选用有效的抗炎保肝治疗。

为了更好地进行治疗,很多时候抗炎保肝药并不单独使用一种,而是进行联合用药,那么,抗炎保肝药的联合用药原则又是什么呢?

“不同药物其作用机制和作用位点不同,合理搭配可望更好地起到保肝作用。保肝药物不是用得越多越好,而应根据患者不同的病因、病期和病情,针对性地选择2-3种联用。且通常不推荐选用主要成分相同或相似的药物进行联用。用药期间注意定期随访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常见的联用有抗炎药与细胞膜保护剂合用,甘草酸类制剂与抗氧化剂合用等。
                     1
甘草酸类制剂和抗氧化剂分别作用于炎症因子产生前、后的各阶段,两药配合使用一方面可避免肝损伤的继续加重;另一方面可减轻已造成的损害。
                     2
抗炎药(甘草酸类、还原型谷胱甘肽等)与细胞膜保护剂联用可从不同环节起到保肝作用;而以膜损害为突出特征的酒精性肝病比较适合多烯磷脂酰胆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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