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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降糖药 您是否选对了

2018-2-1 17:22| 发布者: 技术部测试| 查看: 303| 评论: 0

摘要: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 潘永源 临床上常用的口服降糖药物包括磺脲类、双胍类、糖苷酶抑制剂、非磺脲类促泌剂及胰岛素增敏剂五大类,以及其他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 潘永源 
 

临床上常用的口服降糖药物包括磺脲类、双胍类、糖苷酶抑制剂、非磺脲类促泌剂及胰岛素增敏剂五大类,以及其他。糖尿病患者只有使用适合自己的降糖药物才能有效控制血糖。


磺脲类 应从小剂量开始


磺脲类药物种类较多,使用时间较长,疗效也比较稳定。磺脲类降糖药主要适用于:2型糖尿病病人用饮食治疗和体育锻炼不能使病情得到很好控制;已应用胰岛素治疗,但对胰岛素抗药或不敏感,胰岛素每日用量超过30U;应用胰岛素治疗,每日用量在20U~30U。


本类药物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合并严重感染、酮症酸中度、高渗性昏迷、进行大手术、伴有肝肾功能不全及合并妊娠的患者。


无论服用哪种磺脲类药物,都应从小剂量开始,多于餐前半小时一次口服,根据尿糖和血糖测定结果,按需要调整剂量,直至病情得到良好控制。不同患者虽血糖水平接近,而所需药物剂量不同,且疗效与服药时间及状态有关。早餐前半小时服用优降糖2.5mg比早餐时同服7.5mg更有效。


应用磺脲类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称为失效,分为原发性失效和继发性失效两种。原发性失效是指给予足够的治疗量,而在一个月内未能控制病情。多见于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加用双胍类降糖药。继发性失效是治疗开始时病情控制较满意,而于治疗1~3年后失效,其每年发生率约为5%~10%。发生继发性失效时,应检查可能存在可消除的诱因,如应激、未能很好控制饮食等,并予以纠正。还可加用双胍类降糖药。经处理后若病情仍未得到良好控制,可考虑改用胰岛素或加用胰岛素联合治疗。


双胍类 更适用肥胖患者


双胍类降糖药主要适用于:肥胖或超重的2型糖尿病患者,双胍类药物可使其食欲减退,进食量减少,且抑制肠道对葡萄糖的吸收,抑制脂肪生成,从而达到减轻体重和降低血糖的目的;单用双胍类或磺脲类有一定效果但又未达到良好控制者,可联合应用两类药物;1型糖尿病患者在使用胰岛素治疗过程中,血糖波动较大者,加用双胍类有利于病情稳定。


常用的双胍类药物有二甲双胍、苯乙双胍。二甲双胍因较少引起乳酸酸中毒,故使用最为广泛。由于双胍类药物促进无氧糖酵解,产生乳酸,在肝肾功能不全、低血容量休克、心力衰竭等缺氧情况下,易诱发乳酸性酸中毒。糖尿病合并肾病患者,乳酸代谢产物排泄发生障碍,酸性物质在体内堆积,易诱发乳酸性酸中毒发生,不宜服用双胍类降糖药物。肺气肿、心衰的患者,处于长期慢性缺氧状态,易并发酮症及乳酸性酸中毒,禁用双胍类降糖药。凡不宜单独应用磺脲类治疗的患者也不宜单独应用双胍类药物治疗。


拜唐苹 2型患者首选


拜唐苹已被认为是2型糖尿病的一线用药。糖耐量异常、2型糖尿病早期可首选拜唐苹治疗,其他各阶段的2型糖尿病,可与其他降糖药联合应用,加强降糖效果。但应注意,拜唐苹单独使用时不会引起低血糖反应,合用时可能会发生低血糖。此时为避免发生低血糖,可调整磺脲类、双胍类及胰岛素剂量。一旦发生低血糖反应,必须服用葡萄糖来纠正,而不是蔗糖。


拜唐苹必须与第一口食物一起服用或服药后立即进餐,此服用方法必须严格要求,否则将影响药物疗效。


特别提示


糖尿病患者口服降糖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2型糖尿病肥胖的患者应首选双胍类+阿卡波糖,体形偏瘦的首选磺脲类药物。如果三类药物合用,血糖仍控制欠佳,可改用胰岛素治疗。


▲老人、肥胖型糖尿病患者,只要未发生酮症酸中毒,则不必急于降低血糖。应首先调整饮食,必要时加用口服降糖药。


▲空腹血糖降至110mg/dl以下,餐后2小时血糖降至140mg/dl以下时,降糖药应减量至维持量。


▲注意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尤其是低血糖反应。                         


▲磺脲类药物,尤其优降糖,易发生低血糖反应,有时可能发生肝胆管炎、轻度黄疸、肝功能损害;使用双胍类药物有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可能。


▲糖尿病肾病患者应慎用口服降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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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药师

    从业15年,擅长内科常见病、慢病用药及中医药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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