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是指动脉血压超过正常值的异常情况。正常血压:收缩压为90-140mmHg,舒张压为60-90mmHg。在未用高血压药物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定义为高血压。按血压水平将高血压又分为1、2、3级。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单列为单纯性收缩期高血压。病人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目前应用抗高血压药物,血压虽然<140/90mmHg,亦应该诊断为高血压。 大家对于高血压这一疾病可能并不陌生,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发生的高血压,其又各具特点,其中一类特殊人群就是孕妇。妇女在怀孕期间所患有的高血压病的总称叫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它严重影响了母婴的健康情况,是导致孕妇和婴儿发病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病率可达9.4%,需要更多地关注和及早地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依据孕妇的一些主观感受如头晕、头痛、上腹部不适、视物不清和一些客观的辅助检查如血压数值、血、尿检查结果分为五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升高,≥140和/或90mmHg,在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由于该病的诊断基于产后12周内血压要恢复正常,所以妊娠期高血压要在产后才能确诊。 2、子痫前期 妊娠20周以后患者出现血压≥140/90mmHg并且合并尿蛋白≥300mg/24h或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根据其严重程度的不同,又分为轻度及重度子痫前期。 3、子痫 对于子痫前期的孕妇,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则可诊断为子痫。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已经患有高血压的妇女在妊娠20周以前无蛋白尿,如果孕20周后出现蛋白尿≥300mg/24h;或者妊娠20周后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等情况则为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妊娠20周内检查发现血压增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为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可诊断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
Copyright © 2005-2019 仁和药房网(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京C2016000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0232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1574号 京ICP备10054530号-1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