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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哪些情况不建议再生二胎? [打印本页]
作者: 15110519116 时间: 2018-9-4 10:57
标题: 哪些情况不建议再生二胎?
哪些情况不建议再生二胎?
作者: 天下第十三 时间: 2018-9-4 11:31
25-30岁是最佳生育年龄,35岁以前应该解决生育问题,而40岁以上女性,卵巢功能低下甚至接近衰竭,卵子质量低下,不建议再生育二胎。另外子宫有过两次及以上手术史的患者,如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等,在妊娠过程中特别是临产时容易发生子宫破裂;剖宫产后瘢痕子宫的患者,再次妊娠发生瘢痕妊娠、瘢痕处胎盘植入的风险较大,所以应该慎重决定是否生二胎。有过多次流产或引产的患者,子宫内膜受到损伤,再次妊娠发生前置胎盘的风险很大,孕期出血可能危及母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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